在中国的婚姻法中,夫妻之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但同时也规定了婚姻中的“个人财产”。个人财产是指:
1.夫妻结婚前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2.婚姻中一方继承、受赠的个人财产;
3.一方单方面买卖、交换所得到的财产;
4.一方单方面以自己的名义租赁、出租、许可他人使用的财产所得到的收益;
5.一方的知识产权;
6.法律规定为个人财产的其他财产。
因此,在婚姻关系中,双方自己已经取得的财产仍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因而可以继承。
若夫妻在婚前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约定夫妻之间的财产归属,则在继承时应依据该协议的约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