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案
3、其次,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核对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宣布案由。

裁员
5、庭审调查阶段通常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证人的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意见的,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此外,还应当注意的是,如果鉴定人亲自出庭的,经过仲裁庭许可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向鉴定人发问。宣读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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