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
二、转移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参保单位或人员携带到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

身份证
3、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4、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5、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止参保人参保手续,以及完成个人账户金额划转;
三、具体办理手续请拨打12333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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