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
事故责任强制
保险”,是由
保险公司对被
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
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
保险人)的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
保险。
交强险过户后登记在过户人名下,只要符合法定条件是可以退保的。
《交强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保险
(一)被
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