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检
三万毫安不可以通过
安检。
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
公司批准,而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
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
充电宝。
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充电宝在飞行时应全程处于关闭状态,禁止在飞机上使用充电宝为电子设备充电,禁止在飞机上对充电宝充电,禁止开启充电宝的其他功能。

充电宝
禁止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或标识不清的
锂电池或
充电宝,禁止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
充电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