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
工伤认定的特点: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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