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17 17:14
备案
2、公安、卫生健康、街道、村居、社区、物业等工作人员到省外来济返济人员家中走访登记有关信息的,被走访人员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报告相关信息,并主动接受健康监测服务。
3、湖北等重点疫区来济返济人员如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应当立即拨打120,经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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