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4 08:05
高血压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少女、孕妇、绝经后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心脏病
5.腹痛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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