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
1、继承人故意杀害母亲不能再继承母亲的遗产。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根据中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享有继承权。也就是说,如果继承人杀害了母亲,那么该继承人将丧失对母亲遗产的继承权。
但是,如果继承人能够证明自己杀害被继承人的行为是由于被继承人的重大过错引起的,那么人民法院可以考虑酌情判决该继承人分得适当的遗产。
需要注意的是,实际案件中会根据具体情况由法院进行判决,上述规定为一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