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
我国各地、各部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在每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通过举办座谈会、书画展、网上论坛,印发宣传资料,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制作播出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传播了法律知识,弘扬了法治精神,促进了社会和谐。
法制宣传日,全称国家宪法日,于2014年10月23日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设立,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这是我国首个以法律形式设立的国家节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天,各地会举行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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