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挪用公司公款在中国大陆属于刑事犯罪,具体刑期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及案件情节综合判定。以下为一般法律依据和量刑范围:
1.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272条(挪用资金罪)和第384条(挪用公款罪)规定,挪用资金行为的定性及量刑需区分主体身份:
2. 量刑标准
(1)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
- 数额较大且超过3个月未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数额巨大(一般100万元以上)或挪用资金进行营利/非法活动:处3-7年有期徒刑。
(2)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
- 基础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情节严重(如数额巨大或进行非法活动):5年以上有期徒刑;
- 数额特别巨大且不退还: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3. 影响量刑的关键因素
4. 特别说明
司法实践中,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普遍重于挪用资金罪。具体案件需结合地方司法解释、涉案金额、社会危害性等因素综合判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个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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