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中药师
执业中药师四科成绩合格分一样,均为72分。执业中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中药学类《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执业中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国执业中药师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本辖区执业中药师注册机构。持有中药学类《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向注册机构申请注册并取得中药学类《执业药师注册证》后,方可以执业中药师身份执业。

资格考试
执业中药师考试的四科成绩合格标准是不一样的。其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和《药学专业知识(二)》的合格标准为72分;《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和《中药学专业知识(二)》的合格标准也是72分;《药事管理与法规》的合格标准为72分;《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或《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的合格标准同样为72分。具体标准可能会根据考试年度有所调整,建议考生以当年的官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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