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十级伤残怎么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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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anytou

2025-06-06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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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南京市的十级伤残赔偿标准为:

赔偿相应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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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赔偿金则需要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对于六十周岁以上的受害人,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受害人,则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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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axu

2025-06-06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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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流程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工伤保险政策有所调整,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工伤保险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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