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是指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交通管理规章的行为。
交通违章必须在十五日之内进行处理。交通违章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如果到期没有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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