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
人被车撞后
事故处理程序:一、“
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
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1、撤出
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2、由责任方通知
保险公司进行定损;3、双方写明
事故经过;4、
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
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
事故大队处理;5、交警部门对
事故进行核实后,由
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二、交警快速处理交通
事故的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
事故,当事人对交通
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
事故认定,撤出
事故现场,恢复交通;2、由责任方通知
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
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
事故经过;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
事故维修费用
发票交给责任方;5、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
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6、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
保险公司理赔。人被车撞后请报案由交警划分责任,然后依据交通
事故认定书以及当地赔偿标准、实际经济损失、有关法律规定等确定赔偿问题以及其它法律责任。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经鉴定构成伤残的还可索赔伤残赔偿金,具体数额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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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
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
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
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
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
事故,仅造成轻微
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第七十一条车辆发生交通
事故后逃逸的,
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
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根据中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驾驶员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同时,应当按照规定迅速报警,不得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驾驶员应当如实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陈述交通事故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驾驶员还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如需要,还应当进行酒精检测、车辆技术检测等。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驾驶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事故涉及保险公司理赔,驾驶员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提供必要的单证和资料,以便保险公司进行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