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怀孕
适用情形如下:(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
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
犯罪、实行
犯罪或者在
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
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
犯罪证据的;(四)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
犯罪、实行
犯罪或者在
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
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
犯罪证据的;(四)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紧急情况下暂时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不适用刑事拘留的情况主要包括:
1. 对于一般违法行为,比如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并不适用刑事拘留,而应适用行政拘留。
2. 如果犯罪行为已经经过了审判机关的判决,并且判决已经生效,那么不再对同一行为适用刑事拘留。
3. 对于已经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在同一案件中不再适用刑事拘留。
4. 对于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适用刑事拘留。
5. 对于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一般情况下不适用刑事拘留。
6. 对于已经通过其他方式有效控制,不需要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不适用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