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
首先,通常来说,工伤
事故赔偿主体为工伤
保险基金。但是,按照《社会
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在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
保险费的情况下,所有工伤赔偿费用均由该
用人单位按照工伤
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
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自行承担并向工伤职工支付。
其次,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综上所述,根据不同的情形,工伤事故赔偿主体可以是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