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2个回答

写回答

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公诉案件,是指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自诉案件,是指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案件。

自诉案件的具体流程: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最后交执行机关执行。

公诉案件的具体流程:侦查立案:侦查机关接受报案人或控告人的举报,或侦查机关自行发现犯罪线索,予以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侦查机关侦查终结,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公诉,提交起诉意见书,并附全案证据。提起公诉:检察院经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案件进行审查,对认为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证据不充分的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法庭审判:人民法院受理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辩论,听取被告人的陈述,综合全案证据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执行:对有罪的刑事判决,在判决生效后交执行机关执行。执行机关有监狱、看守所、社区、司法所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举报有用(6分享收藏

乐兮

14天前

+ 关注

公安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 受案: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2. 立案:公安机关对于接到的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及时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应当不予立案,并将不予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3. 调查:立案后,公安机关应当组织力量进行侦查,收集证据,查明案件事实。

4. 强制措施:对于在侦查过程中,根据案件情况,公安机关可以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

5. 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将案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6. 结案:对于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公安机关认为有错误的,可以要求复议;对于人民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将被告人送交人民法院审判。

举报有用(6分享收藏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