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商标异议需要什么文件,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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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rrr

29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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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

4、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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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商标异议通常需要以下文件:1. 商标异议申请书;2.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3. 与异议商标存在冲突的商标注册证或初步审定公告复印件;4. 异议理由及证据材料;5. 其他根据实际情况可能需要的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任何人均可以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书应当载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初步审定号、公告期号、被异议人名称及异议人名称、异议理由及证据材料等。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裁定。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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