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
交通
事故赔偿与工伤
保险待遇在法律上是并行的,二者不能相互替代或抵消。在依据
劳动法律法规获得工伤
保险补偿后,并不妨碍向加害人主张交通
事故赔偿权利,可以获得双重赔偿。【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
保险统筹的
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
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
法院起诉请求
用人单位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
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
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
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