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
法院冻结欠款人的
银行存款的情况主要是以下二种:
1、债权人向
法院申请了
财产保全(包括诉讼中的
财产保全和诉前
财产保全),
法院裁定对欠款人的
财产予以保全,从而将欠款人的
银行存款进行冻结。
2、案件已经到了
法院执行阶段,
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冻结欠款人(被执行人)的
银行存款。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
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
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
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
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
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
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
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
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
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