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计
会计分录为:借: 长期借款等负债科目贷: 股本、资本公积等债转股账务处理分三种情况进行处理:一是债转股实现日的
会计处理。当债务人为股份制企业时,债务企业应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
股权份额确认为股本;当债务人为非股份制企业时,债务企业应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
股权份额确认为实收资本。
股权份额的公允价值与实收资本(股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与
股权份额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借:长期借款贷:股本资本公积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二是债转股实现后企业运作阶段的
会计处理。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债转股后企业维持正常持续经营,其
会计业务核算按一般业务处理。在这个过程中,金融资产管理
公司要参与国有企业的经营的决策,但不干预其日常运作,因而其
会计处理与一般经营周期相似。在年终分发股利或分红时,对金融资产管理
公司作一般投资人处理。三是金融
公司阶段性持股后退出国有企业时的
会计处理。由于金融资产管理
公司只是解决银企不良债权债务关系,中介的性质决定了对其企业的持股只是阶段性的持股,实现持股目标收回资金后必须退出企业。这分为两种情况来处理,一种是企业摆脱困境,实现盈利,金融资产管理
公司达到收回投资目的,不良债权转化成功,则可以转让
股权,退出企业;另一种是企业经营失败,最终导致企业清算
破产。前一种情况有两种方式:一是金融资产管理
公司将
股权出售给其他
公司,此时债务企业的
会计处理应为:若为上市
公司,无需作处理;若为非上市
公司,应在减少“实收资本——资产管理
公司”
股票份额的同时,增加等额的“实收资本——**
公司”的
股票份额;二是金融资产管理
公司不将
股权出售给其他企业,而是直接出售给债务企业,这种情况下,债务企业的
会计信息应同时反映货币资金的减少和所有者权益的减少。对后一种情况,只能适用于
破产清算
会计,实际上是把企业
破产时间延后,债转股时的潜在风险还是转化成为实际的投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