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一、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
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
公司的方式。与之相对的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
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的
公司。我国发起设立股份有限
公司,主要有以下程序:1.由全体发起人发起并订立设立协议。2.全体发起人制定
公司章程。3.申请名称预先核准。4.进行必要的行政审批。5.
股东认购股份、缴纳出资。6.验资机构进行验资。7.确定
公司的组织机构,选举董事会、监事会。8.申请设立登记。9.登记发照。二、《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
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