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法
根据我国《
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
公司的性质为总
公司的分支机构。分
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
公司的附属机构,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和
财产,并以总
公司的资产对分
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4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
公司。设立分
公司,应当向
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
营业执照。分
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
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
公司,子
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