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1、
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2、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
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
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
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
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
商品房买卖
合同约定面积不符,
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
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
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
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