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
法律规定: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夫妻
根据中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南充市作为中国的一个地级市,其产假规定通常遵循国家的统一规定。因此,南充市的法定产假为98天,加上15天的产前假,共计1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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