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产假的法律规定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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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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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123

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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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南充市作为中国的一个地级市,其产假规定通常遵循国家的统一规定。因此,南充市的法定产假为98天,加上15天的产前假,共计1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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