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缴纳员工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企业发放工资,代扣员工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
企业涉及个人所得税,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以及“银行存款”等科目进行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缴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则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分录一般涉及两个账户:一个是“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另一个是“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应的现金等价物账户。具体分录如下:
1. 当企业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 当企业实际向税务局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请注意,具体的会计处理可能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税法规定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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