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产
房地产抵押登记程序是:1.抵押登记申请。向登记机关提交
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和抵押
合同等有关材料。2.受理申请。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3.审核。登记机关从
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
房地产权利状况。4.登记。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
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
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5.收费发证。将已加盖
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
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6.立卷归档。按规定建立土地和
房地产登记的档案。【法律依据】《城市
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抵押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
房地产所在地的
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
房地产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