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变更

宅基地

1个回答

写回答

ly0113518

2024-11-25 19:24

+ 关注

身份证
身份证

第一、申请登记程序

取号申请——受理——审核——登簿——交费领证

第二、受理范围

宅基地
宅基地

1.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受理城区四街道及除泗门分中心外的其余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业务;

2.市行政服务中心泗门分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受理泗门、临山、黄家埠、小曹娥四镇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业务。

第三、申请登记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权籍调查成果;

5.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号码发生变更的,提交公安、工商等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申请主体与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为同一人的材料;

6.宅基地或房屋的坐落、名称发生变化的,提交公安、地名管理等有权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7.宅基地或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提交宅基地用地及规划批准材料,以及变更后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8.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提交规划部门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

9.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协议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10.其他相关材料。

举报有用(10分享收藏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