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产
房地产转让
合同可以手写,
房地产转让
合同无论是手写还是打印都是属于书面形式,都是符合房屋买卖
合同的形式要求的。根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
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
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
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
合同,
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