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二十条

刑法
《关于办理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的“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以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定罪处罚:
1.发起、建立恐怖活动组织的;
2.恐怖活动组织成立后,对组织及其日常运行负责决策、指挥、管理的;
3.恐怖活动组织成立后,组织、策划、指挥该组织成员进行恐怖活动的;
4.其他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情形。
组织恐怖组织罪是中国刑法中的一种严重犯罪行为,涉及组织、策划、准备实施或者实施恐怖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该罪构成既遂,即行为人已经成功地建立了恐怖组织,并且该组织具备了实施恐怖活动的能力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恐怖活动,那么法院将依据上述法律条款进行判决,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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