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
夫妻双方如自愿
离婚,并就子女抚养、
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共同到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登记。
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应当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离婚
《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
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
中国内地自愿
离婚的,内地居民同
香港居民、
澳门居民、
台湾居民、华侨在
中国内地自愿
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