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产
1、
房地产抵押的性质是以不转移对
房地产的占有作为债权担保。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
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
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
财产的占有,将该
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
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
财产为抵押
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