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
【事件回顾】
》》》李枫发长文控诉

法院
去年8月,郭敬明旗下的签约作家李枫发布了一条《关于郭敬明致所有人》长文,指称作家兼导演郭敬明曾对其实施“性骚扰”。下面是部分内容↓↓
李枫在微博中还提到:“他经常性骚扰、性侵犯签约到他公司的男作者、公司的男性职员。”
一石激起千层浪,演员陈学冬、朱梓骁也都在这一事件中躺枪。
》》》郭敬明回应
随后提起诉讼,指控李枫捏造事实,损害其名誉,应已构成诽谤罪。
》》》法院
一审法院于5月14日作出刑事裁定:驳回自诉人郭敬明对被告人李枫的起诉。
原审自诉人郭敬明不服,遂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裁定驳回郭敬明对李枫的起诉,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故驳回郭敬明的上诉,维持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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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作家郭敬明与摄影师李枫之间的纠纷引发广泛关注。李枫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篇长文,控诉郭敬明对其性骚扰,称在2006年至2015年间,郭敬明多次对其进行性骚扰,包括言语和肢体上的不当行为。
郭敬明随后也发布声明,否认了所有的指控,并称这件事是“一场有预谋的、恶意的抹黑和诽谤”。同时,郭敬明还表示会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这一事件迅速在网络上发酵,引发了关于职场性骚扰、道德责任以及公众人物言行举止的广泛讨论。多家媒体也陆续报道了这一事件,进一步增加了公众的关注度。
最终,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告李枫与被告郭敬明性骚扰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郭敬明向李枫支付精神损害赔偿款人民币10万元,郭敬明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同时,郭敬明还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国内主要的全国性报纸上公开向李枫赔礼道歉,书面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如果郭敬明拒绝履行上述判决,法院将公开披露判决主要内容,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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