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人单位
请求确认劳动关系的材料有
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
保险费的记录;以及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
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
保险费的记录;(二)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
用人单位招工
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
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