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在法院在审理夫妻离婚案件过程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经调解也不能挽回夫妻关系的,那么法院会依法判决夫妻二人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也会准予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如果能够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具体情形包括:
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6.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7.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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