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批捕后取保候审由谁批准

2个回答

写回答

Zera666

12天前

+ 关注

1、应到人民检察院办理。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3、因批捕由人民检察院作出,所以,批捕后办理取保候审应到人民检察院办理。

4、《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举报有用(6分享收藏

检察院批捕后取保候审的批准权一般由检察院自行决定,或者在某些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批准。

举报有用(6分享收藏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