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
2、在订立合同时,标的物可能尚不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尚无权处分,甚至可能尚不存在,但是在交付标的物时,标的物是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的物,这种情况下合同就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标的物不存在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是无效的。合同法要求合同的标的物必须是明确、合法且存在的。如果标的物在合同订立时并不存在,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从而影响合同的有效性。
但是,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个案来判断。例如,如果买卖合同涉及的是将来可能出现的标的物(如定制产品或即将开采的矿产资源),并且合同双方对此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可能是有效的。
2024年的具体法律适用情况可能会有所变化,建议在具体案例中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