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在中国,婚姻法规定,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另一方,另一方在知情后可以选择离婚。具体来说,如果一方在结婚之前隐瞒了严重的疾病,而这种疾病可能影响到双方的生活质量或者婚姻的正常进行,知情的一方有权要求离婚。但是,这里的重大疾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通常是指那些可能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能力和健康的疾病。
如果要以此为理由提起离婚诉讼,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法律要求,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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