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一)承租人不履行合同,长期拖欠租金。这类纠纷占租赁纠纷70%,是目前房屋租赁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当事人欠租金从几千元到数十万元不等。因欠租金而拖垮或被拖垮的企业并不少见。
(二)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而发生的纠纷。

公司
(四)为逃避管理和偷逃税、费而变相出租房屋发生的租赁纠纷。
(五)专业市场欠租金户联手拒交租金而发生租赁纠纷。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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