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人单位
1、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2、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3、法律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四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
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
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核查材料应当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