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
医疗
事故的鉴定由医学会组织的医疗
事故技术鉴定
专家组负责。申请医疗
事故鉴定由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
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法律依据:医疗
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三十四条医疗
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根据鉴定结论作出,其文稿由
专家鉴定组组长签发。医疗
事故技术鉴定书盖医学会医疗
事故技术鉴定专用印章。医学会应当及时将医疗
事故技术鉴定书送达移交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规定作出的医疗
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的,直接送达双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