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程标准在教学评价方面有哪些突破
教学评价是语文教学改革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语文课程标准》在教学评价方面有了显著突破。此次课程改革,强调要突出语文课程评价的整体性和综合性,要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进行评价,以全面考查学生的语文素养。
要把语文教育长远的隐性的效果放到重要位置考虑。要处理好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口试与笔试、单项与综合评价、自评与他评的关系。评价改革最根本的一点,就是应从学生发展的根本目的来评价教与学的质量。
语文课程标准在教学评价方面强调了评价的多元化和综合性,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倡导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这标志着语文评价从传统的纸笔测试转向了更加注重学生实际语文能力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评价体系。
在评价内容上,语文课程标准提倡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知识与技能,更要重视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以及他们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评价方式也得到了丰富,除了传统的纸笔测试,还提倡通过课堂观察、作品展示、口头报告等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评价。
此外,语文课程标准还强调了评价的主体多元化,除了教师评价,还鼓励学生进行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以及家长、社会评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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