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学习期限、攻读方式与学费
我校招收的各硕士研究生专业的学习期限为3年,均为全日制。
2008年我校实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学金制度。奖学金额度为各专业三年攻读期间每学年的学费。奖学金的范围为总招生规模的10%左右;第一年奖学金奖励范围按录取成绩确定;第二年、第三年按我校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确定。其他录取的研究生需要自筹经费。
各专业录取的研究生的自筹经费标准为:
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
1、0000元/年;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军事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9000元/年;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马克思主义发展史、思想政治教育、政治经济学、新闻学、政治学理论、行政管理、法学理论、法律史:8000元/年。
请考生慎重考虑自己的经济条件,妥善处理攻读学位与就业的关系。
所有全日制住校生每人每年住宿费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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