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不能,因为依据
合同办理的房屋登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撤销
合同需要先注销房屋登记,第二就是
法院判决撤销。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好了,达成一致的意见,是可以解除
合同的,即使房屋已经过户。对于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来说,双方只要签订了
合同,是否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不影响
合同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
合同中约定
合同生效的时间或其他条款,否则,自
合同成立时生效。所以,不能因未办理变更登记,而主张
合同无效。【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
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
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
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