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1、行纪
合同与委托
合同的区别有:(1)行纪
合同必须是有偿的;委托
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2)行纪
合同的主体具有限定性,只能是经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委托
合同的主体为各类民事主体。(3)行纪
合同中的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行纪事务;委托
合同中的受托人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自己的名义办理委托事务。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四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
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五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
合同,第三人在订立
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
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
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