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火灾
不缴纳罚金自然是不可取的,不过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这里的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6条的规定,主要是指因遭受
火灾、水灾、
地震等灾祸而丧失
财产;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
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说司法解释还规定,具有上述减免事由的,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
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
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民
法院审查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应当缴纳的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