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抗诉案件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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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晨天

2025-06-22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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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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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抗诉案件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有: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再审决定书、申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三十日前,重大、疑难案件至迟在开庭六十日前送达同级人民检察院、并通知其查阅案卷和准备出庭;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七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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