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无效。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的房屋租赁
合同,属于这两类房屋的,房屋租赁
合同无效:1、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意思是指,出租人在建设房屋时,完全没有取得任何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意思是指,出租人建设房屋时,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超出了原来的规划许可范围,也就是不按许可证确定的范围建设。不过,出租这种违章建筑,虽然租赁
合同无效,但同时给予出租人一定的补救措施,因此产生租赁
合同纠纷时,出租人能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
法院应当认定有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
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
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
法院应当认定有效。第三条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
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
法院应当认定有效。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
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