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1.
专利补正的期限由补正通知确定,如果收到补正通知书是推定计算的,推定收到日为自
专利局发出文件之日(该日期记载在通知和决定上)起满十五日,所以答复期限是通知时间加上15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专利法》第四十六条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
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
专利权人。宣告
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
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对
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
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
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
法院起诉。人民
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
人参加诉讼。第四十七条宣告无效的
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
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
专利权无效前人民
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
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
专利实施许可
合同和
专利权转让
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
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
专利侵权赔偿金、
专利使用费、
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